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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10學年度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辦法

說明:

一、旨揭助學金申請程序係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,連同規定應繳文件,於111年3月18日前送繳系辦(2至3名),並請各院協助於111年3月25日前送至生活輔導組B421彙辦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二、申請辦法、申請書及申請名冊詳如附件1至3。

三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何昭儀約聘行政人員,分機2263。

四、本會議與SDGs4:優質教育連結。

 

學生事務長         武    士    戎

相關附件

下載 附件3_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核獎建議序次名冊.docx
下載 附件2_淡江大學110學年度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 申請書.docx
下載 附件1_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辦法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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